近年來臺灣國內所發生「山難」之發生成因探討(民國86-94). / 文: 鄭安晞
鄭安睎 ★ (1997-2005)
【摘要】
本文試著透過基礎的山難資料,歸納出近來山難發生原因的基礎研究,除了將「山難」進一步定義為「登山型山難」外,也闡述其義─「登山型山難」其發生危難之因,是由登山行為所產生,其中包含攀登郊山、 中級山、高山,甚至溯溪、海內外技術型雪地或岩壁攀登等類型中之登山行為;總之,在野外有登山實質行為出現在活動過程中,發生危難,包括 受傷、失蹤與死亡 等,皆可稱之。
透過基本資料,本文試著將一些山難成因大致分類成:「自然因素」、「人為因素」,「自然與人為綜合因素」與無法分類的「其它」等四項。「自然因素」再細分為:落石擊中、蜂蜇、雷擊等;「人為因素」分為:迷路與失蹤、滑落與墜崖、溺水、交通意外、失溫、有關醫療的意外 ( 外傷、內科疾病 ) 等;「自然與人為因素綜合」則有:高山症、逾期下山。
「登山」原本就是一項運動「行為」,因此人的經驗判斷、登山知識與自然環境是相互影響的,但最後的決策者是「人」本身,因此「登山」知識與經驗豐富與否,會影響現場的判斷,更會主導「登山型山難」之發生機率。
根據初步研究,已發生的「登山型山難」以「人為因素」所佔比例最高,死亡人數亦最多,其中以「迷路與失蹤」、「墜崖與滑落」兩者最高,此兩類型突顯出「登山教育」的不足,再次為「有關醫療的意外」,如有心臟病的患者強行登山而山中休克等,其致死率奇高,再者為溺水。「自然因素」的發生次數並不高,其中以「落石擊中」與「雷擊」比例最多。「自然與人為綜合」的部分,首推「高山症」。
最後,希望臺灣將來有專責處理「登山」事務的單位或團體,能繼續追蹤此一「山難」議題。
【關鍵字】
作者: ★ 鄭安睎,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博士班研究生, 523 登山會會員,政大登山隊 OB ,本文為初稿,若欲引用請聯絡作者, E-mail : trailone@so-net.net.tw 。
一、 前言
「山難」是所有登山者所最不願意見的事,但卻是「登山」此一行為中,潛在的「風險」。翻開臺灣的山難史,早期有丁同三、陳光輝等、陳世英等人,針對山難做過統計與分析,而陳世英之文指出,由於對於「山難」一詞,並無法界定其定義,因此分析的變項因素,僅供參考。礙於時間與資料因素,筆者只選取了民國 86 年到 94 年 8 月為止,所發生的山難,做個比較。
「山難」成因的總類很多,有些則是「自然因素」 ( 如:蜂蜇、蛇咬、落石等 ) 造成的,危難行為之產生,來自於大自然;有些則是「人為因素」 ( 如:颱風天或豪雨強行上山、誤判天氣、誤判地形而迷路、溺水等 ) 造成的,還有些則是因為「人為」與「自然因素」相互交互形成的 ( 如高山症、颱風天強行趕下山、豪雨渡溪 ) 等。
一般社會大眾、甚至包括大眾媒體所稱或所認知的「山難」─其大意是指凡是在山區遭受危難事件,皆可稱之。因此包括:「在山上種菜,因道路崩毀,而無法下山,需要他人救難」、「山區開車掉入懸崖」、「山上採藥失蹤」等都算山難;因此,廣義的「山難」 ─在 山區發生受傷、失蹤與死亡等,所 發生的危難事故 ,皆可稱之為「山難」! 這是一般人 所認為的「山難」﹔事實上有些山難並不是登山者所製造出的,頂多因危難事件在山區發生而已,倘若要用較嚴格或狹義的定義─所謂「山難」,應該稱為「登山型山難」,其定義如下:
登山型山難-其發生危難之因,是由「登山行為」所產生,其中包含攀登郊山、 中級山、高山溯溪;甚至海內外技術型雪地或岩壁攀登等類型之登山行為;總之,在野外有實質登山行為於活動過程中,所發生的危難事件,包括 受傷、失蹤與死亡 等,皆可稱之 。
換句話說,倘若不以「登山」為目的,其所發生的危難事件,皆不屬於此範疇,例如純粹利用 山區道路,進行其它的活動,而發生的危難,應排除在外。
在筆者的定義中,還可分為「山難」與「假山難」兩大類,前者是已經發生「山難」事實,後者則是因為「遲歸」、「消息誤傳」等因素,並無造成人員損傷,倘若這兩種「山難」處理不好,都有機會發生「二次山難」。
二、歷年山難資料比較
由於山難資料並不容易找,除了舊報紙、《臺灣登山百科全書》與早年中華民國山岳協會副秘書長陳光輝先生的統計資料,曾提及山難外,由陳世英先生所撰寫的〈不同背景群發生山難事故的變項之差異研究~以民國 41 ~ 89 年臺灣地區的山難事件為例〉一文,此文指出「 不同年代發生山難事故的變項達顯著差異。而失足墜崖、迷途失蹤、氣候惡化是發生山難的主要原因。人為因素導致山難事故,不因年代遞進有明顯差異 」。基本上前段話有問題,因為失足墜崖與迷途失蹤,主要的為「登山客本身」者「行為」而產生,然而氣候惡化只是加速「山難」發生的第二層變項而已,而後面一段話則告訴我們, 20 年前山難發生的原因,由「人為因素」人主導的,到現在依然一樣。另外一段話:「 從不同身分分析,在失足墜崖等八個變項有顯著差異,足見學生團體比較不重視事前防患的工作 」,此話則需再次確認,因為研究者並無當年全國登山隊伍總數目與登山總人數,來與學生的數值相比,因此無法看出此一身分對於「山難」發生的特殊性。
筆者根據丁雲芝、袁雲英、王宏祥等三位岳界友人所提供之資料,從民國 86 年的山難資料 ,彙整至 94 年 8 月止,從山難的數據上,可以看出從民國 89 年至 91 年 (2000 ~ 2002) 因為許多山區仍處於封山狀態,連帶影響上山的登山隊數,所以山難的發生數字,相對減低。從 1997 年至今年 (2005) 八月,有 155 件山難 ,平均一年發生約 17.2 件 (155/9) ,平均約 2 個山難就有 1 位登山客死亡 (80/155 、 51.6 ﹪ ) ,這遠比王宏祥所統計的「 三次登山事故會有一人死亡 」,數字明顯上升,這是否與「 高山嚮導證的取消,導致山難事件增加,因果上有正相關? 」,則需要進一步研究。平均受傷人數 (106/155 、 69.3%) ,每一次山難,大約會有 0.68 人受傷。也就是「 發生山難後 」的死亡與受傷機率很高,都超過 50 ﹪ (51.6 ﹪、 68.3%) ,不過此數據僅供參考而已,因為還必須將該年或數年的「 山難事件 」除以「 總登山隊數 」或者「 山難受傷人數或死亡人數 」除以「 總登山人數 」後,才能得知「山難」的發生機率有多高,死亡或受傷的機率又是多少。
「登山型山難」不包括「攀岩」活動,因為 純粹的攀岩,而沒有登山健行過程的,就不算是登山型山難。
礙於時間與資料,僅就提供者資料作分析與研究,倘若有時間,則可繼續深入研究。
袁雲英小姐、王宏祥先生與丁雲芝小姐所提供的「山難資料」。
表一 山難事件年發生數
項目年 |
山難事件 |
死亡 / 失蹤人數 |
受傷人數 |
86 年 |
10 |
6 |
7 |
87 年 |
21 |
5 |
12 |
88 年 |
25 |
20 |
48 |
89 年 |
9 |
3 |
5 |
90 年 |
11 |
11 |
0 |
91 年 |
10 |
10 |
1 |
92 年 |
27 |
10 |
8 |
93 年 |
26 |
8 |
17 |
94/8 |
16 |
7 |
8 |
總計 |
155 |
80 |
106 |
圖一 山難事件發生曲線圖
三、 近年山難成因探討
筆者按照近幾年國內山難發生的成因,加以分類成三大類:「自然因素」、「人為因素」、「自然與人為因素綜合」,儘量加以分類,但有些山難很難斷定是「自然」或「人為」因素所造成的,相樣「分類」下的「山難」發生因素,在不同條件下的自然氣候、戶外場域、隊友協助、自我救助與搜救人員的處理下,亦會有不同的結果。
因此,也嘗試將山難「致命因素」較為明顯的部分,區分為「自然」、「人為」或「綜合」三大類,初步加以分類,但未必盡善盡美。
( 一 ) 、自然因素
1. 落石擊中
事實上,在山區登山被落石擊中的機率是不高的,山難事件中僅有 4.5 ﹪ (6/155) ,但是「死亡率」卻是最高的。其中以「 921 大地震」時,整車「中華民國山岳協會飛鷹登山隊」被活埋的全隊登山人馬,竟高達 15 人之多。當然登山過程中的潛在危險因素很多,何時頭頂會落石,你我都不知道;甚至是先前有落石,當你要通過時,卻又急速掉落,因此非常難以判斷或避免,所以當通過落石區時,要特別注意。
項目 年 |
落石 |
蜜蜂叮蜇 |
雷擊 |
||||||
件數 |
死亡 |
受傷 |
件數 |
死亡 |
受傷 |
件數 |
死亡 |
受傷 |
|
86 年 |
0 |
0 |
0 |
1 |
1 |
0 |
0 |
0 |
0 |
87 年 |
1 |
1 |
1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88 年 |
2 |
16 |
0 |
1 |
0 |
34 |
3 |
1 |
5 |
89 年 |
1 |
1 |
2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90 年 |
1 |
1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91 年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92 年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93 年 |
1 |
0 |
1 |
1 |
0 |
2 |
0 |
0 |
0 |
94/8 |
1 |
0 |
1 |
0 |
0 |
0 |
1 |
1 |
0 |
總計 |
7 |
19 |
5 |
3 |
1 |
36 |
4 |
2 |
5 |
2. 蜂類叮蜇
臺灣山區的蜂類,如:胡峰、姬峰等,都具有連續叮蜇人的能力,尤其在秋、冬分巢的季節,一但進入其巡邏蜂的警界區範圍內,蜂的數量就會急速增加,下一步就是攻擊人,此時要注意,趕緊加快腳步逃離該範圍。雖然此類的山難件數不多,但一但登山隊被群蜂攻擊,受傷人數往往也是最多的 ( 參考表二 ) ,被蜂叮蜇後,則要小心過敏、血尿所導致的休克等問題,若無法立即送醫,死亡率也相對增高。
3. 雷擊
山區活動中,被雷擊的機率也不高 ( 參考表二 ) ,除非在打雷的時候,躲在高處的涼亭,或打雷時走在毫無遮蔽的寬闊稜線上,被雷擊的機率就會增加。
( 二 ) 、人為因素
除了上述的「自然因素」外,接下來要討論的「山難」中的「人為因素」,在「人為因素」中,主要是「致命因素」的「人為成分」比重大過於「自然成份」,而導致山難的發生。
1. 迷路與失蹤
山難事件中,「迷路與失蹤」佔比例最多的山難 (39/155) ,大約 25.1 ﹪的發生機率,佔死亡總數中很高之比例 (13/80) ,大約 16.2 ﹪,表示為數眾多登山者,「登山教育」不足;出發前對山區的資訊 ( 路程、稜脈走向 ) 、自身的登山經驗與自救能力不足或獨攀等因素,一但自己旅程中落單與隊友失聯,再加上天氣起霧或下大雨,慌張失措下,就容易迷路,集體迷路亦發生在對山區不熟的一般民眾,幸運者被救出,落單者就成為失蹤者。
表三 「人為因素」件數與受傷、死亡人數一覽表 ( 一 )
項目 年 |
迷路與失蹤 |
墜崖與滑落 |
溺水 |
交通意外 |
失溫 |
||||||||||
件數 | 死亡 | 受傷 | 件數 | 死亡 | 受傷 | 件數 | 死亡 | 受傷 | 件數 | 死亡 | 受傷 | 件數 | 死亡 | 受傷 | |
86 年 |
2 | 1 | 1 | 3 | 1 | 2 | 1 | 1 | 0 | 1 | 1 | 3 | 0 | 0 | 0 |
87 年 |
5 | 1 | 3 | 2 | 0 | 2 | 2 | 2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88 年 |
4 | 0 | 2 | 4 | 1 | 3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89 年 |
2 | 0 | 1 | 3 | 2 | 1 | 1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90 年 |
4 | 4 | 0 | 3 | 3 | 0 | 2 | 2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91 年 |
2 | 2 | 0 | 1 | 1 | 0 | 1 | 2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92 年 |
12 | 3 | 0 | 4 | 3 | 1 | 2 | 2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93 年 |
7 | 1 | 2 | 6 | 2 | 4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94/8 |
1 | 1 | 0 | 6 | 1 | 6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1 | 0 |
總計 |
39 | 13 | 9 | 32 | 14 | 20 | 9 | 10 | 1 | 1 | 1 | 3 | 1 | 1 | 0 |
2. 墜崖與滑落
登山過程中,因為地形陡峭、青苔等,滑倒是常見的,不過墜崖卻是此類的山難意外中,總數高居第二 (32/155) 的,約 20.6 ﹪,死亡人數也很多 (14/80) ,約 17.5 ﹪。如何避免墜崖,除盡量不要摸黑趕路、也須踏穩你每一個步伐外 ( 或試踩 ) 、注意你的手點與踩腳點,休息時切忌在斷崖地形或風口,也須注意四週的地形。通過困難地形或技術攀登時,該是確保 ( 甚至雙重確保 ) 的程序都不可以忽略,倘若身體有所不適 ( 如高山症、心臟病等 ) ,也須告訴領隊,不要硬撐,避免身體不適狀況下,導致墜崖。
3. 溺水
「溺水」與「登山」有啥關係?事實上,很多登山路線都會通過溪流,因此注意溪流深度與水流強度,是最基礎的知識,而溯溪隊伍也建議在能力範圍內,繼續往前溯行。一但當豪雨來臨時,更要考慮「渡溪與否」,一來避免被沖走溺斃,二來避免被困。
4. 交通意外
由於山區的道路,並非如同平地一樣,通常是崎嶇、斜率高、多礫石,因此良好的山區駕駛經驗,切忌摸黑開夜車、超載,可避免還沒登山前,就發生意外。
5. 失溫
失溫在民國 60 年代的幾場大山難中,佔有極高的發生原因,不過在今日登山知識已廣為傳布「失溫」的概念與如何處理的環境下,還發生此一意外,同行的領隊應該好好反省與檢討。
6. 有關醫療的意外
(1). 外傷
外傷的產生,絕大多是滑倒破皮、被利物刺穿、起水泡、舊 ( 新 ) 傷口長膿瘡,外傷所產生的骨折、嚴重扭傷或蜂窩性組織炎等,多半不會立即致命,但往往不能行走,多數借助直升機送醫。
表四 「人為因素」件數與受傷、死亡人數一覽表 ( 二 )
項目 |
外傷 |
內科疾病 |
||||
件數 |
死亡 |
受傷 |
件數 |
死亡 |
受傷 |
|
86 年 |
1 |
0 |
1 |
1 |
1 |
0 |
87 年 |
3 |
0 |
3 |
3 |
1 |
2 |
88 年 |
2 |
0 |
2 |
2 |
2 |
0 |
89 年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90 年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91 年 |
0 |
0 |
0 |
3 |
3 |
0 |
92 年 |
2 |
0 |
3 |
0 |
0 |
0 |
93 年 |
4 |
0 |
4 |
1 |
1 |
0 |
94/8 |
0 |
0 |
0 |
2 |
2 |
0 |
總計 |
12 |
0 |
13 |
12 |
10 |
3 |
(2). 內科疾病
醫學中內科的相關病因很多,不過與登山活動中,最常見的是「心臟病」、「腸胃炎」 ( 包括「盲腸炎」 ) 、「感冒」等,其中以「心臟病」死亡率最高,幾乎超過 90 ﹪,因此不建議有「心臟病」的山友,在無醫務人員伴隨下,隨意攀登甚至是前往高山,倘若要前往,也必須知道其潛在的危險性。
( 三 ) 、自然與人為綜合因素
1. 高山症
「高山症」是「人」因高度急速升高,沒有經過高度適應,而產生的疾病,也是人類身體的自然反應,並不是每人都會發作,有人從 2,500m 出現反應徵狀,有些人甚至到 4,000m 以上才有,因此沒有一定的絕對高度,但必須知道「高度適應」概念,讓身體慢慢適應高海拔缺氧的環境,切忌突然攀升高度過多。一般「高山症」的基本生理反應,會產生疲倦、走不動、嘔吐、頭痛、吃不下飯等狀態,好像有點類似「感冒」,因此也須有個概念,凡是無法確認的生理反應,都需當作「高山症」來處理,此時,領隊或幹部需特別注意該隊員的身體狀況。當有「高山症」反應時,絕大多數人會靠自我身體機能調整,有時半天或一天,就已適應高海拔。
通常「高山症」不會立即致命,而是死於其併發症-「肺水腫」與「腦水腫」,一但發現有隊員「高山症」反應,馬上下降高度與送醫 ( 或利用直昇機 ) ,是最重要的處理步驟。倘若處理得宜,頂多在醫院住院靜養 1-3 天即可;反之,在山上死亡率亦非常高。據說,也有人因「高山症」反應,而產生失足墜崖等狀況。
表五 「自然與人為綜合因素」件數與受傷、死亡人數一覽表
項目 年 |
高山症 |
逾期下山 |
||||
件數 |
死亡 |
受傷 |
件數 |
死亡 |
受傷 |
|
86 年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87 年 |
1 |
0 |
1 |
4 |
0 |
0 |
88 年 |
3 |
0 |
3 |
3 |
0 |
0 |
89 年 |
1 |
0 |
1 |
0 |
0 |
0 |
90 年 |
1 |
1 |
0 |
0 |
0 |
0 |
91 年 |
3 |
2 |
1 |
0 |
0 |
0 |
92 年 |
4 |
1 |
3 |
2 |
0 |
0 |
93 年 |
2 |
0 |
2 |
0 |
0 |
0 |
94/8 |
1 |
1 |
0 |
2 |
0 |
0 |
總計 |
16 |
5 |
11 |
11 |
0 |
0 |
2. 逾期下山
「逾期下山」通常發生在「颱風」、「豪雨」、「無法過溪」、「降大雪」、「隊伍結構不好」或「隊員受傷」等因素,另外則是因技術性攀登 ( 中級山探勘、溯溪 ) ,無法通過困難地形的因素,延誤了下山時間﹔通常山下留守人員,會在一定山難管制時間內通知警方,倘若不小心處理,很容易變成真「山難」。
( 四 ) 、其他 ( 暫時無法歸類 )
包括發生原因不明、難以歸類等
表六 其他
件數 |
死亡 |
受傷 |
|
86 年 |
0 |
0 |
0 |
87 年 |
2 |
0 |
0 |
88 年 |
1 |
0 |
0 |
89 年 |
1 |
0 |
0 |
90 年 |
0 |
0 |
0 |
91 年 |
0 |
0 |
0 |
92 年 |
0 |
0 |
0 |
93 年 |
3 |
2 |
2 |
94/8 |
1 |
0 |
0 |
總計 |
8 |
2 |
2 |
四、結論
不論是「登山型山難」或「假山難」事件,由於事後的事發者、關係者或相關隊友,甚至政府機關與其他民間搜救單位,並沒有一個對話或檢討的空間與機制,導致的「山難事件」流程與搜救版本非常之多,往往是倖存者一種、搜救者一種、官方又是另一版本,在不明究理的媒體加油添醋下,又是另一種。多種版本,其內容相互矛盾的地方也多,一旦事過境遷,不久就被相關單位淡忘,大家只會記得「 哪一場山難,死的人最多或山難劇情最荒誕,根本不會去探討,其中問題癥結所在,二來也避諱接觸相關山難的死亡案例 」。
倘若能將「山林初探時期」,「百岳興盛時期」、「中級山探勘時期」、「取消高嚮證時期」的各時期所發生的「高山型山難」作一番比較,應該可找出更積極與有效的作為,也放入未來「登山教育」中,作為很重要的一份教材。
根據初步研究顯示,已發生的「登山型山難」,「人為因素」所佔的比例最高,有 106 件佔 68.3 ﹪ (106/155) ,死亡的人數亦最多,有 51 人佔 63.75 ﹪ (51/80) ,其中以「迷路與失蹤」與「墜崖與滑落」兩者比例最高,此兩類型突顯出「登山教育」的不足,再次為「有關醫療的意外」,如有心臟病的患者強行登山,在山區休克,其致死率奇高,再者為「溺水」。
因為「自然因素」所導致的「登山型山難」次數不多,但死亡與受傷比例,以目前統計資料看來,卻遠超過於「人為因素」的山難。例如統計數據中,因「自然因素」發生的山難有 14 件,死亡有 22 人 ( 如表七 ) ,不過那是突如其來的大落石所致,是一偶發事件中的偶發事件;而這些「自然因素」所產生的意外中,「落石擊中」與「雷擊」的比例差不多。
表七 各類型「登山型山難」成因比較表
自然因素 |
人為因素 |
自然與人為綜合 |
其它 |
總計 |
|
件數 |
14 |
106 |
27 |
8 |
155 |
死亡 |
22 |
51 |
5 |
2 |
80 |
受傷 |
46 |
47 |
11 |
2 |
106 |
圖二 各類型比較圖
至於「自然與人為綜合因素」,首推「高山症」,起因雖是「自然因素」,倘若在第一時間人為處理不當的話,常發生致命的山難。「登山型山難」對於往後的推廣正確的「登山教育」知識,具有正面與積極的意義,登山者在追求自我成長或單純的登山活動時,對於自己的「登山」行為,需要有認知與負責任的態度,如此才有辦法降低此一類型山難的發生機率。
最後,礙於時間與資料,頂多能初步加以分析與整理「登山型山難」資料而已,希望臺灣將來有專責處理「登山」事務的單位或團體,能繼續追蹤此一議題。
【參考書目】
• 詮峰網站 ( 登山補給站 )Http:// www.keepon.com.tw 。
• 陳世英、〈不同背景群發生山難事故的變項之差異研究~以民國 41 ~ 89 年臺灣地區的山難事件為例〉,臺北:臺北市立體育學院碩士論文, 2002 。
• 丁雲芝、袁雲英之資料檔。
• 王宏祥,〈近十年死亡山難成因分析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