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-2教育部體育署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考試簡章
一、檢定目的:山域嚮導資格檢定
二、檢定依據:教育部體育署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 (下稱「檢定辦法」)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
四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山域嚮導資格檢定工作小組
五、檢定級別:登山嚮導
六、檢定名額:10-50名
七、檢定日期:109年11月21日12:30至23日11:30 (週六至週一)
八、檢定地點:720林道山區
九、報名資格:
(一) 積極資格:須依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第一項規定具備如下條件始得報名:
1. 年滿十八歲;未滿二十歲者,須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。
2. 曾受訓練機構所辦符合申請檢定登山類別之專業技能訓練,近二年內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以上之時數採計。
(二) 消極資格:倘有依檢定辦法第五條規定之情形者不受理報名,已受理報名者撤銷之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且經判刑確定,不得擔任山域嚮導;已取得山域嚮導資格者,撤銷之:
1. 犯傷害罪章。但其屬過失犯,不包括之。
2. 犯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遺棄罪。
3.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、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之罪。
4.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。
5. 犯殺人罪章。
十、報名檢定及實習報告繳交作業:
十一、報名日期:109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止,報名額滿截止不另行通告。
十二、報名相關規定:
(一)線上報名表:請確實填妥各欄位。
(二)代辦費用分為兩階段付費:
1. 第一階段--檢定費用:學科測驗新台幣1,000元+術科測驗新台幣3,000元,共4000元費用於報名檢定時繳交。
2. 第二階段--嚮導證書費用:初發每件工本費新台幣1,000元,於上傳實習報告申請審查時繳交。
3. 兩階段繳費皆請請用網路ATM轉帳或銀行臨櫃匯款至國泰世華銀行 (代碼013) 建國分行,帳號 223-03-501029-6 ,戶名『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黃一元』並註明「山域嚮導檢定費」。匯款後請E-mail: info@alpineclub.org.tw給本會,列明匯款人姓名、匯款日期及及帳號末5碼。
(三)上傳證明文件:
1. 身分證正反面。
2. 最近一個月內核發無違反前條規定之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。
3. 完成八小時效期內「基本救命術BLS」有效期限內之訓練證明。
4. 體格健康檢查證明:三個月內體格健康證明 (同駕照體檢表)。
5. 證照用照片1吋 (上傳請注意:(1)照片請擺直向(正向),不可橫向或歪斜;(2)須直接掃瞄或截圖的檔案,不可上傳翻拍檔案;(3)相素須300dpi以上,證書為系統自動套印,因上傳格式不合規定造成證書套印不良,後果須自行負責。
十三、受理報名與公告:
報名截止後,經審核資料不合格者,將公告補件,補件完成審查完畢後,系統會發布報名成功通知。若有疑問,請洽承辦單位 (02)87711431或 email: info@alpineclub.org.tw。
十四、報到時間:109年11月21日(星期六)AM12:30~AM13:00
報到地點:宜蘭縣大同鄉南山社區活動中心 (地址: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埤南巷9之1號)
報到文件:應檢人應持雙證件以便核驗身分。
十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受理報名人數若不足10人,本會得一方逕行取消本次檢定,倘延期舉辦另行公告,已受理報名者其效力不受影響;惟受理報名者得於延期舉辦新訂日期公告之次日起七日內 (假日順延),主張解除報名並全額退費。
(二)報名之資格證明如有偽造經查證屬實者,拒絕受理報名,已受理者取消所受理之報名;已完成授證者報請主管機關註銷其證照;本會均主動向司法單位舉發該不法行為。
(三)學科成績未達七十分以上者,不得參加術科測驗,若學科通過而術科未通過,學科成績保留一年,重考費用免繳學科測驗費。實習期程,應於術科測驗通過後一年內完成;其未完成者,成績不予保留。
(四)本案投保新臺幣五百萬元之「公共意外責任險」,其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:一、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:新臺幣五百萬元。二、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:新臺幣三千萬元。三、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:新臺幣二百萬元。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: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,各學員可自行依需要加投保人身險。
(五)應檢人需自理往返交通及全程膳食。
(六)有關報名取消與退費:開課確認日前取消報名者,全額退費;開課確認日至開課前3日取消者,本會扣除10%作業費用,退還90%所繳費用。在退費截止日(開課前3日)後取消報名,恕難退費。
(七)於非屬不可抗力情形,本會亦得依實際情況所需,一方逕行變更檢定地點與科目順序,惟變更檢定地點者,須於檢定日之十日前於官網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。
(八) 本會提供「多元學科檢定」,應檢人若對文字理解有困難者,可申請口試,請考前十天前以電郵 info@alpineclub.org.tw提出申請。
(九) 檢定考試期間設有攝影錄像,以維應考人權益。
(十) 本簡章悉依教育部體育署「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」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;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公布之。
十七、必檢裝備表:
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考試考生裝備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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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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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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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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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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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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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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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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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包內層防水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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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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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包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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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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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0林道地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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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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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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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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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北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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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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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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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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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用衣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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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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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山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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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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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暖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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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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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汗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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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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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鍋具、爐具、燃料、擋風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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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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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山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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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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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主食(米、麵各一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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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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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衣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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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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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二夜除主食外之行動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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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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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套(防水、保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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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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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燈(備用電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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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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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汗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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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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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常用藥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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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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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暖衣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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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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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救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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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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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風防曬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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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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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星定位裝置(GP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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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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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暖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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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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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避難外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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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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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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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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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證件(身份證、健保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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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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哨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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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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鎂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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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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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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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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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魯士繩(6MM )3米 ---2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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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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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溫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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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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扁帶3米---2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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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曬油、凡士林、護脣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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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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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簡易吊帶之扁帶 4 ~ 6米---1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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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刀 (刀面需超過20C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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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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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鎖鈎環 (D環 ) ---3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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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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貓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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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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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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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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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火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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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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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個人必需裝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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